基建处开展警示教育

发布人:何方 编辑:何方 责任审核人:刘丽姝;审定发布:荐志强

6月3日上午,基建处在南校园415栋237会议室开展警示教育,基建处处长荐志强主讲警示教育案例,基建处全体人员参加。学校纪委刁振强书记和吴长征副书记到会指导。

荐志强列举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教育部直属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含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以及政纪处分和非职务违法犯罪两大类,并重点通报了高校基建领域查处的招标采购、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工作流程中的漏洞和风险点进行了梳理。

会上,全体同志还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视频《忏悔实录 | 刘洪华:晚节不保,退休十余年后仍被查处》。通过涉案党员干部自身忏悔、自我反思,形成有力震慑和教育警示。

警示教育后,吴长征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加强理论武装,把党纪学习教育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结合起来,理解《条例》修订背后的深意;二是要联系实际工作,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对照《条例》抓好部门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三是要抓早抓小,做到早干预、早预防,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刁振强作总结讲话,对基建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高校领域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校的极端重要性。二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三是要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的问题,推动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文稿终审: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