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基建处下设华南实验室基建办公室、广州校区基建办公室、珠海校区基建办公室、深圳校区基建办公室、规划管理科、合同造价管理科、质量安全管理科和综合管理科。
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结合学校“三校区五校园”的战略布局,实现校园规划科学合理、项目管理优质规范的目标,保证学校基本建设安全、廉洁、高效运行。主要职责如下:
1.校园规划管理。负责校园规划的编制、报审等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新征用地各项手续。作为校园规划委员会的秘书单位,负责委员会的组织、议题征集、决议落实与督办。
2.基建项目管理。负责学校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按照规定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需向教育部报批、备案的项目)的管理工作,编制建设规划、基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等,负责基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1)计划。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及基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2)立项。组织基建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组织编写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向相关部门申请项目备案或立项。
(3)设计与报建。组织基建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办理基建项目各类专业报建审批手续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4)造价、合同与招投标。负责基建项目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全过程的权限内招标工作,并审核与签订相关合同。组织编制及初审基建项目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审核并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做好造价分析;负责基建项目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及时处理合同争议和工程索赔。
(5)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或协调基建项目场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及场地“三通一平”等工作。负责在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协调、监督及管理工作。
(6)验收与保修。组织基建项目各类专业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备案手续,协调办理固定资产移交。负责基建项目保修期内质量回访,对保修期内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并及时处理。
(7)档案管理。负责基建项目有关资料和图文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及时移交档案馆。